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拖拉机、低速载货轿车、农机号牌车、柴油三轮车无牌无证、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,不只打乱城市交通次序,影响市容市貌,污染城市环境,且极易引发交通事端。为缓解市城区因农用车、拖拉机、柴油三轮车通行带来的次序乱、事端多、污染重等压力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施行法令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等相关规定,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制止上述车辆在市区路途通行。现将有关事宜布告如下:
二、约束通行规模:晋豫鲁铁路以北、濮范高速以南、濮瑞路以东、新东路以西的城区路途(不包括以上路途),全天24小时制止通行。